各班级、各同学:
为了切实做好外设奖(助)学金申请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使用奖助资源,现将新丽助学金、胡建雄本科生奖学金、沃尔古特姆斯奖学金、透景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评选条件
(一)新丽助学金
新丽助学金的评选面向当学年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参评者同时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经认定的2023-2024学年资助对象;
2、热爱祖国,思想作风正派,遵守法纪校规,学习勤奋努力,同学关系良好;
3、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没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4、有奉献精神,并积极参加公益服务和实践活动。
(二)胡建雄本科生奖学金
本奖学金面向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设置,参评者除符合《浙大城市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及管理办法(暂行)》(浙大城院学〔2020〕12 号)第二条各类个人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当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在小班或专业前 25%以内;
2、当学年获得过一项及以上学校颁发的创新创业类奖学金或对外交流奖学金(基金)(含预评)。
(三)沃尔古特姆斯奖学金
OHL Gutermuth 奖学金的评选面向当学年学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参评者同时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积极上进;
2、尊重师长、关心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
4、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在年级专业前25%以内,并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或参与献爱心公益活动并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
5、同等条件下,经认定的2023-2024学年资助对象(经济困难生)优先。
(四)透景奖学金
透景奖学金面向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设置,参评者除符合《浙大城市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及管理办法(暂行)》(浙大城院学〔2020〕12号)第二条各类个人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当学年需至少获得学科竞赛A类赛事省级及以上奖项一项。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外设奖(助)学金奖励标准及名额
三、申请材料提交
符合要求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外设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和《外设奖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以及涉及到的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和志愿服务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于10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youtao@hzcu.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学号+姓名+奖项名称申请材料”);10月10日递交《外设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附件1)和《外设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须经班主任填写意见并签字)至文三317尤老师处。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尤韬,电话:0571-88285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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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