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4-2025学年求是荣誉奖章的推荐和评审工作,根据《浙大城市学院求是荣誉奖章评审及管理办法》(浙大城院学〔2023〕8号)和相关会议精神,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求是荣誉及奖励标准
求是荣誉奖章是学校设立的学生最高个人荣誉称号,表彰表现特别优秀、成绩特别显著或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奖励标准以学校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比条件及管理办法规定的为准。
二、基本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基本条件,原则上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同时具备以下要求之一:
(一)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活动、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并为学校赢得声誉。
(二)在学科竞赛、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文体活动上取得突出成绩。以下情况可认定为突出成绩:
1.获大学生学科竞赛省级重点类(A类)二等奖以上。
2.学术论文(学生作为第一作者,或学生为第二作者、学校指导教师作为第一作者)被SCIE、EI(期刊)、SSCI、A&HCI、IM收录或在权威期刊、一级期刊、核心期刊(刊物级别以学校现行期刊目录为准)上发表。
3.优秀科研成果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颁发的奖励(排名前5)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或为第二发明人、第一发明人为本校教师)、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专利人)、国家外观设计专利(第一专利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第一著作人)。
4.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成员。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获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三)为地方发展、学校建设发展做出杰出贡献。
三、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求是荣誉奖章申请者应填写《求是荣誉奖章申请表》(附件1)、《求是荣誉奖章申请者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11月14日中午12:00前发送到邮箱youtao@hzcu.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学生姓名-求是荣誉奖章申请材料”)
2.学院初审:学院奖励资助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将推荐名单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工作部审核。
3.学院答辩:学校求是荣誉奖章评审答辩会暂定于11月21日举行,展示环节分为个人展示及问答答辩两部分。个人展示由候选人进行PPT展示5分钟;个人展示结束后,评委将进行提问,答辩时间不超过1分钟。
4.学校学生奖励资助评审委员会投票,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多数同意确定求是荣誉奖章获得者候选名单,未达到者授予“先锋学子”荣誉称号。
5.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将在学校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通过。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尤老师,电话:0571-88285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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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