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浙大城市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城院学〔2020〕54号)文件精神及学工部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是我校2023-2024学年经学校认定的本科学生资助对象,2024级新生不参评。
二、名额分配
1919智博体育平台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共有4个名额。
三、评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七)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四、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要求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10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youtao@hzcu.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学号+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10月8日递交《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附件1)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至文三317尤老师处;
(二)辅导员初审:辅导员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三)学院评审:学院奖励与资助评审委员会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推荐名单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
(四)学校审定:学生工作部审核学院推荐的获奖学生名单,上报学校学生奖励资助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
五、其他要求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三者之间不可两两兼得。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尤韬,电话:0571-88285780。
1919智博体育平台学工办
2024年9月26日